從來沒有度過有女朋友的情人節,像宿命似的,總是在之前分手。最接近情人節分手的一次是二月七日,一星期後當然是一個人。情人節禮物送過一次,是九六年的事,很久遠,連當時的心情也忘掉了。於是,沒想過何謂「Happy Valentine's Day」,就像長出翅膀飛上天空一樣,是無從想像的,「Happy」、「快樂」,其實是很籠統的一個詞。
因祖母過身,諸事不宜,沒到Annie的婚禮,跟過任何一天一樣,在地獄的循環裡過我的情人節。整個城市都在提醒你在這天要記起喜愛的人,大概很多在平時真的忘了對方的人,給喚醒了也說不定。相反,我往往在這些日子特別清醒,要想念的話,其實,每天都在想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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