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遭信用卡職員套取個人資料,然後對方約她吃飯,嚇她一個花容失色。向銀 行投訴,銀行應允絕密跟進,不過數天,回覆說已審問犯人,加以懲治;朋友反而擔心他會懷恨在心,對她不利。即使最嚴厲的懲治,也無法洗掉那人的記憶,既然 他對朋友有意,自然對她的電話、地址特別記住,真是水洗唔甩。
備案也無補於事,就算朋友受到侵害,也未必可以證明是這人所為,更怕的是跟蹤或惡意滋擾,神出鬼沒、無言電話叫人心驚膽跳。朋友於是剪了頭髮,常戴口罩,但願那人認不清自己,加害前都有「點錯相」的顧忌;我聽到這一切一切,憤怒之餘,也替朋友感到極之不安。
只希望那人不過是出於愛慕,內裡是個謙謙君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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