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 December 2008

塔可夫斯基如是說

1.
影像,是真理的印記,
上帝允許我們以盲目之眼隱約瞥見。

2.
無論藝術影像所表達的內容為何(即便是毀滅與破壞),
就定義而言,它是希望的化身,由信念所激發。

藝術創作在定義上,是對死亡的否定,因而是樂觀的。
儘管最終而言,藝術家是悲劇角色。

3.
依我看,說到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,
我們當明白,神的形象關乎他的本質,而這正是創造。
由此才有可能評價作品及其表現。
簡而言之,藝術的意義,
是在人性中尋找神。

4.
藝術若不具性靈,便承擔了自身的悲劇。

單是要看出所處時代裡,性靈的空乏,
藝術家便得具備一定的智慧和悟性。

真正的藝術家永遠服事不朽,
盡力令世界及世人永存。


--塔可夫斯基
節錄自《塔可夫斯基拍立得攝影集

1 comment:

陳若谷 said...

有看過塔可夫斯基的鏡子嗎? 被他當中的詩感動了。

看見你受浸,替你很高興。: ))))

我是chair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