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第安人在我的新小說裡佔有重要的位置,這叫我想起吳煦斌的〈暈倒在水池旁邊的一個印第安人〉,作者透過一份不嚴謹的學術筆記,分類以言語、食物、海洋和土地的角度描述一個印第安人,發現他的現代人稱他為「以思」,就是印第安語「人」的意思,然而這人沒有被看作人,被逼接近不同研究和分析,像動物園的野獸變成觀察的對象。
小說無法增進我們對印第安人的認識,這不是小說的目的或功能,但它豐富了我們對印第安人的想像,還有那已沒落的文明的想像。那些已逝的時代、泯滅的文明,我們已經不能回去了,而這正是我嚮往的原因。請看吳煦斌的這一段:「施教授駕車把他帶到市中心看高昂的大廈,但他對現代文明也沒有特別的驚嘆。一切發生在大自然的東西都是理所當然的,如果石塊可以生火花,汽車當然可以行走。但他卻喜歡燈,每當我按下按鈕,他會肅穆地看著,屏著氣等待燈赫然亮起來,讓時間延長,一切繼續發生」。
我小說寫的是中世紀的印第安人,十六世紀,他們仍舊處於石器時代,在歐洲文明抵達美洲前,他們的工具和武器全是木和石製的,也沒有發明輪子,沒有馴服馬匹。他們是拜太陽與火的民族,對火和光有絕對的敬畏,在那些口耳相傳的傳說裡,太陽每數千年熄滅一次,世界毀滅,遍地黑暗,直等到某個神靈願意燃燒自己,化成太陽,重新開始另一個太陽紀。在西班牙人入侵印第安人的阿茲特克帝國期間,鐵器碰擊石器,火炮遇上弓箭,他們堅守城池,仍能在急遽的文明演變過程中掙扎到底,用大自然賦予的原始事物,想出抵抗帆船、馬匹和火炮的方法。
我更關心的是西班人未踏足的世代,印第安阿茲特克的首都是世界上最大最富庶的城市之一,據估計當時只有中國的大城市可以媲美。在墨西哥谷的大湖上,千帆往來,獨木舟載滿貨物,商人魚貫進出市集,攤檔擺滿上至珍珠,下至人糞的貨品,富者以可可豆做甜食(他們的貨幣正是可可豆),貧窮的人則吃樹皮或行乞,千百年沒有變的,大概是這片貧富懸殊的城市景象,美麗又殘酷。
想像未曾經驗的世界是一件累人的事,長篇小說世界也是如此。吳煦斌將印第安人帶進現代,真是聰明的做法。而我則希望重現中世紀印第安人的城市景貌、生活和戰事,以及他們的生與死;寫著寫著,我漸漸發現自己筆下的,可能是個關於香港的故事。
1 comment:
想像一個未經驗過的世界,當然累人,還好,每個世界都是由同一個創物者創造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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